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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施行一年 已通报323人次

2017-07-19

  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实施一年来发挥了重要的惩戒和警示作用,问责不是纸上谈兵,而是动真格,问责已形成常态化并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。
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问责以问题为导向,自上到下正在形成体系化,覆盖到不同层级的党组织和不同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,没有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游离于问责范围之外。

 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问责条例与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运用,对每一个失责的党员干部都做到了严厉问责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纪律处分一方面体现执纪的严肃性,另一方面成为责任担当的一种保障。只有科学运用党纪处分,才能更好地发挥问责的威慑作用,让问责更具权威性

  □ 本报记者 陈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