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滴生活

湖南衡阳公务员考试集体作弊案宣判 15人获刑

2017-07-04

  作弊入刑后湖南第一案宣判

  15人获刑;有监考人员充当内线

  红网衡阳7月7日讯(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王燕 汤研科 实习生 赵诗雨 刘永强)7月6日,记者从衡阳市雁峰区法院获悉,该院近日对衡阳公务员考试集体作弊案做出一审判决,以组织考试作弊罪,判处莫某辉等15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不等,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五千元不等。该案也是组织考试作弊入刑后的湖南第一案。

  2016年3月,莫某辉报名参加了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衡阳考区的招考。莫某辉打算使用无线电设备,在4月23日上午举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中作弊。既然自己要作弊,不如利用这个机会“赚点钱”。从4月中旬起,莫某辉纠集了刘某、周某谊、汤某喜、唐某、刘某元、莫某军等人,指使莫某军又招集了几人参与组织考试作弊。此外,莫某辉要求周某谊负责雇请枪手,周某谊找到了李某参与。至此,一个共15人的组织考试作弊团伙形成了。